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
发布日期:2013-05-11    作者:110网律师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指的是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所必需的伙食消费。根据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川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而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由各地社保机构规定。河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待遇标准的意见》,规定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标准为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定点医院治疗的每人每天25元,在其他地区定点医院治疗的每人每天20元。河南省对于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工伤人员配置(更换)辅助器具所需交通及食宿费用也提出了具体标准: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20元;长途公共汽车、火车 (硬卧或硬座,高铁和动车二等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实报实销。病情特殊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乘坐方式的,外出前需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食宿费用方面据实报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150元,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120元。
 
洛阳森合律师方西乾 13525990690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