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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律师,合同诈骗,还是普通经济纠纷?
发布日期:2013-05-10    作者:赵 强律师
资深赵强律师,电话13564487689,法学硕士。长期在嘉定区执业,有丰富诉讼经验和一定人脉资源。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合同诈骗与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不同,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是指经济主体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因签约、履约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而合同诈骗则纯粹是把合同当做诈骗的一种手段。当然,在实际生活当中,合同诈骗与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往往很难区分,这主要是由于诈骗者采取了经济合同的伪装形式而使其主观意图难以把握。
合同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诈骗者除应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根据其情节的轻重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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