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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单位工亡,妻子有工作,能得到精神补偿费吗?
发布日期:2013-05-04    作者:聂晓东律师
丈夫在单位工亡,妻子有工作,能得到精神补偿费吗?
丈夫在单位工亡,妻子有工作,能得到精神补偿费吗?
我的回复: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规定,工伤损害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理由如下: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对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均作了明确规定,并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条例》的立法宗旨和制度目有是给予经济补偿;工伤职工只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主张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丧葬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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