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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诉讼主体问题
发布日期:2013-05-03    作者:蒋艳超律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诉讼主体问题
  企业法人因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其他原因,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其法律后果是企业法人经营资格被剥夺,从而丧失了从事经营活动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终止,只是不能从事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其清算程序结束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前,其法人的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其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所以,在企业法人被吊销后,只要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续,其仍可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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