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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轶峰律师提示:侦查阶段应尽快委托律师
发布日期:2013-05-02    作者:苏轶峰律师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以辩护人的身份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苏轶峰律师根据最近的办案经验,发现北京的侦查机关在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后,会及时讯问犯罪嫌疑人,这样在律师介入之前就固定相关证据材料。苏轶峰律师办理一盗窃案件,当事人家属在拘留一周后委托,律师在会见时询问犯罪嫌疑人被讯问过几次?嫌疑人答:五次。

       这可能是侦查机关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辩护的一个措施,所以犯罪嫌疑人一被抓,就应该及时委托律师,争取在四十八小时内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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