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有风险 假结婚需谨慎 记某啼笑皆非的跨国婚姻案
假离婚有风险 假结婚需谨慎
记某啼笑皆非的跨国婚姻案
一、 案件情况介绍
近年来,移民加拿大的申请者与日俱增,加国安全稳定的财产环境、令人眼红的社会福利待遇、高质量的教育水平以及低密度的生活氛围成为加拿大吸引众多申请者的主要原因。
本案的梁小姐就是其中的一例。鉴于投资移民对资产的要求太高,技术移民的审核门槛颇高,而加拿大的吸引力又颇大,便在董某的诱导之下,想通过婚姻的方式达到移民的目的。
于是,梁小姐于2008年9月23日,与董xx、董xx二人签署《协议书》,约定由董xx、董xx帮助梁小姐通过假结婚的形式达到取得加拿大护照的目的。此后梁小姐向二人支付加币共三万元,折合人民币近二十万元。鉴于梁小姐已婚,要求梁小姐先与丈夫离婚,费了若干口水后,梁的丈夫同意了,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其后,在董xx、董xx的安排下,梁小姐与一加拿大籍的华人张某于2009年10月30日在某民政局登记结婚,并在梁小姐的家乡摆了酒席。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婚姻登记完毕,酒席摆完,梁小姐依然没有拿到其梦寐以求的加拿大护照。这边厢,“前夫”已经强烈不满,那边厢,两位董先生避而不见,更无论其现在的合法丈夫张某了。
最后,梁小姐来到了肖健华律师的办公室。
二、 代理过程
肖健华律师经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分析了仅有的案卷材料后发现:1、梁小姐通过假离婚,再假结婚的方式取得绿卡的梦想基本已经破灭了。应当考虑如何挽救原本的婚姻,以及如何追回损失。2、梁小姐当时付款三万加币的时候,留了个心眼,让对方打了收据,这对梁小姐而言,是很关键的。3、梁小姐没有保留对方的身份证,增加了诉讼的难度。4、梁小姐的现任丈夫张某,身在加拿大,避而不见。
于是,肖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在越秀区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合同无效,责令两董返还三万加币;在荔湾区提起跨国离婚诉讼,即便你身在加拿大,也要把婚离。
三、 代理效果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依法采纳我方观点,我方的诉讼请求得以支持,为梁小姐最大限度地挽回了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决,梁小姐与张某离婚。肖律师也只能帮你帮到这一步了,至于梁小姐与其“前夫”日后如何相处,就得看你们双方的努力了。
总而言之,外国的月亮很圆,假结婚需谨慎,假离婚更需慎重。此文并与因为房产新政谋划假离婚的朋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