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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3年)
发布日期:2013-04-23    作者:110网律师
长沙市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一)
    11
 
人均耕地面积(亩/人)
0.34
0.34~<0.47
0.47~<0.69
0.69~<1.17
1.17
备注
土地
种类


补偿倍数  补偿金额(元)         (倍)
征地年产值(元/亩)
10
9
8
7
6
水田

2000
20000
18000
16000
14000
12000
灌溉水田,有沟、渠、坝等。

1700
17000
15300
13600
11900
10200
望天田、冷浸田、冲尾田。
专业
菜地

5000
50000
45000
40000
35000
30000
有砖、砼沟、渠、池等;水田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60%予以补偿,旱土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40%予以补偿。

4200
42000
37800
33600
29400
25200
只具备上述部分条件。
专业
鱼池

3400
34000
30600
27200
23800
20400
有砖、砼、石沟、渠、护坡及充氧设备。

2900
29000
26100
23200
20300
17400
只具备上述部分条件。
旱土

1400
14000
12600
11200
9800
8400
 
 
 
 注:1、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2、备注栏中注明的生产设施不另行补偿;
 3、耕地包括水田、旱土、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
 4、人均耕地面积按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计算。
 
土地补偿费标准(二)
12
 
土地种类
补偿标准
  
果园、茶园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补偿
种植规则、成厢成块、水利自然条件好。
其他经济林地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80%补偿
种植规则、成厢成块、水利自然条件好。
其他林地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50%补偿
人造用材林地、非人造乔木林地、灌木林地
荒山、荒地及其他未利用地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20%补偿
 
水塘、藕池、渠、坝等农田水利用地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补偿
 
水库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60%补偿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企业用地和村民宅基地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补偿
 
 
 
 
 
安置补助费标准(一)
21
 
人均耕地面积(亩/人)
0.34
0.34~0.38
0.38~0.42
0.42~0.47
0.47~0.53
0.53~0.60
0.60~0.69
0.69~0.81
0.81~0.96
0.96~1.17
1.17~
1.5
1.5
土地种类
类别
       补偿倍数
 (倍)  偿 金 额 
(元)
   
征地
年产值
(元/亩)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水田

2000
30000
28000
26000
24000
22000
20000
18000
16000
14000
12000
10000
8000

1700
25500
23800
22100
20400
18700
17000
15300
13600
11900
10200
8500
6800
专业菜地

5000
75000
70000
65000
60000
55000
50000
45000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4200
63000
58800
54600
50400
46200
42000
37800
33600
29400
25200
21000
16800
专业鱼池

3400
51000
47600
44200
40800
37400
34000
30600
27200
23800
20400
17000
13600

2900
43500
40600
37700
34800
31900
29000
26100
23200
20300
17400
14500
11600
旱土

1400
21000
19600
18200
16800
15400
14000
12600
11200
9800
8400
7000
5600
 
 
1、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2、水田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60%予以补偿,旱土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40%予以补偿;
3、另行提高的安置补助费,根据征地面积,按照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倍计算;
4、耕地包括水田、旱土、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人均耕地面积按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计算。
 
 
 
 
 
安置补助费标准(二)
22
 
土地种类
补偿标准
   
果园、茶园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安置补助费标准补助
 
其他经济林地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安置补助费标准的80%补助
 
其他林地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安置补助费标准的50%补助
 
水塘、藕池、渠、坝等农田水利用地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安置补助费标准的80%补助
水库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安置补助费标准的60%补助。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企业用地和村民宅基地
需恢复重建的按重建地类别标准补助; 不需恢复重建的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安置补助费标准的50%补助
企业建设用地(沙石场、预制地、砖场等用地除外)根据合法建设用地面积另按300/平方米的标准支付建设用地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标准(一)
31
    单位:元/
 
 
类别
补偿标准
          
水田

2000
按照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补偿。

1700
专业菜地

5000
按照专业菜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补偿;另按专业菜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20%包干补偿生产设施费用。

4200
专业鱼池

3400
专业鱼池的成鱼按照专业鱼池征地年产值标准补偿,鱼苗、鱼种按照专业鱼池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1.2倍补偿;另按专业鱼池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20%包干补偿生产设施费用。

2900
旱土

1400
按照旱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补偿
水塘、水库

2000
水塘中的成鱼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补偿;水库中的成鱼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0%补偿。

1700
 
 
注:1、林地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套种作物从其高类进行青苗补偿。
 
青苗补偿费标准(二)
32
单位:元/
 
地类
类别
计算基数
补偿标准
苗木花卉经济林木

2000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结合已栽培年限补偿;最高补偿年限不超过4年。

1700
人造用材林木

2000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0%结合已栽培年限补偿;最高补偿年限不超过4年。

1700
非人造林木

2000
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0%100%补偿。

1700
 
 
 
花卉苗木基地的花卉苗木移植费
33
 
品种
规格
种植密度
(株/亩)
补偿标准
(元/亩)
备注
各种
花卉
苗木
胸径(离地1.5米)
高度
 
1米以下
20003000
25003000
1、该补偿只限经批准的花卉苗木基地;
2、种植密度低于标准80%的按实际密度补偿;
3、异地移植的地点由被征地户自行解决,不另补偿。
 
1米以下
7001000
30004000
49厘米
 
600700
60007000
1019厘米
 
300450
80009000
20厘米以上
 
150200
1000012000
 
 
 
 
4-1
住宅房屋补偿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房屋补偿费
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
购房补助费
房屋结构
补偿标准
成新折算(年)
包干补偿标准
农户补助标准
非农户补助标准
5
5
钢混
 
750
100%
95%
550
 
1、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第一、二层的购房补助费按800/平方米,第三层(含三层)以上的购房补助费按400/平方米;
2、按被征地的农业人口数另增加2.53万元/人。
 
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第一、二层的购房补助费按1200/平方米,第三层(含三层)以上的购房补助费按600/平方米。
砖混
一类
600
450
二类
550
砖木
 
500
100%
400
土木
 
400
300

 
 
 
 

 
1、房屋补偿费按被拆除的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结合成新后计算。
2、房屋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按被拆除的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包干补偿。
3、购房补助费中按被征地的农业人口数另增加2.53万元/人直接支付给区人民政府,用于住房保障;被拆迁农户自愿申请不购买区人民政府提供的保障房源的,该项补助费可发放到户。被征地的农业人口中是独生子女的凭计生部门的《独生子女证》增加一个人的购房补助费。
4、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的增减因素按表4-4的“住宅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计算。
5、钢混结构的认定由国土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确定。
6、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
7、临时建筑的重置价格按照本表第一项“房屋补偿费”的补偿标准计算;结合使用年限是指经批准的使用年限内剩余的使用年限。
 
 
 
4-2
企业房屋补偿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房屋结构
补偿标准
单层层高加价
成新折算(年)
5
5
钢混
 
750
单层层高>3米≤4米的,层高加价为补偿标准的30%、>4米≤5米的为40%、>5米≤6米的为50%,单层层高>6米的,层高加价按补偿标准的50%计算后另按每增高1米增加10/平方米的补偿。
100%
95%
砖混
一类
600
二类
550
砖木
 
500
100%
土木
 
400

 

1、本标准适用拆除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屋合法产权证明的企业房屋。
2、办公用房、厂房的房屋补偿费按被拆除的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结合成新后计算。
3、企业办公用房的装饰装修及设施按合法建筑面积及表4-1第二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的标准计算,厂房的装饰装修不予补偿。
 
 
 
4-3
房屋搬迁补助费、过渡补助费、按期拆迁奖励费标准
 
 
  
  
         
房屋搬迁补助费
6/平方米·次
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搬迁补助费最多2次;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按标准增加50%房屋搬迁补助费。
房屋过渡补助费
25/平方米·月
适用于乡(镇、街道)、村企业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过渡期为24个月,包括过渡期间停产、停业的损失;已停产、停业的企业按标准的50%补助;临时建筑不予补助。
6/平方米·月
适用于住宅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过渡期为24个月;临时建筑不予补助。
按期拆迁房屋奖励费
200/平方米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期拆迁腾地的,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临时建筑不予奖励。
 
 
 
44
住宅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
 
 
房屋结构
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

 

 

1.主体结构
框架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非承重隔墙;屋顶炮楼;现浇或预制楼梯踏步;预制空心板楼面;预制空心板钢丝网砼防水屋面带空心板隔热层;现浇天沟排水;房屋四周水泥砖砌排水明沟或暗沟;挑阳台,梯间为金属、木质或砖混等各类材质扶手护栏;底层净高3.2米,二层以上净高3米。
2.地面、墙面、顶面
室内地面达到防滑地面砖、花岗岩、大理石或实木、强化木地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室内墙面刮瓷涂、天棚一级吊顶以上装饰装修标准;厨房、洗漱间、厕所墙裙贴面;
外墙正面和两侧为贴面砖,其他为干粘石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3.门窗要求
各类防盗门、塑钢、铝合金玻璃窗,各类金属材质护窗,各类材质防雨遮阳蓬,各类材质装饰装修门,门窗套为水曲柳或仿榉木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4.其他要求
室内壁柜等生活设施齐全(含室内各类材质间墙);厨房、洗漱间、厕所内设施齐全,室内外水电设施齐全。




1、隔热层高度超过70厘米的按房屋主体补偿增加2%,隔热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补偿;
2、层高每增减10厘米按房屋主体补偿增减1%
3、有架空层的按房屋主体补偿增加2%,架空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补偿;
4、房屋的装饰装修及设施包干补偿。
 
 
 
 
住宅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二)
 
 
房屋
结构
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
砖混
一类
(二层
以上、
含二层)
1、主体结构
  砖混结构;24厘米以上砖墙;墙、梁、柱共同承重;现浇或预制楼梯踏步;预制空心板楼面;预制空心板钢丝网砼防水屋面带空心板隔热层或平顶青瓦屋面;现浇天沟排水;房屋四周水泥砖砌排水明沟或暗沟;挑阳台,梯间为金属、木质或砖混等各类材质扶手护栏;层高3米。
2、地面、墙面、顶面
  室内地面(含防潮层)达到防滑地面砖、花岗岩、大理石或实木、强化木地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室内墙面刮瓷涂、顶面一级吊顶以上装饰装修标准;厨房、洗漱间、厕所墙裙贴面;
  外墙正面和两侧为贴面砖,其他为干粘石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3、门窗要求
  各类防盗门,塑钢、铝合金玻璃窗,各类金属材质护窗,各类材质防雨遮阳蓬,各类材质装饰装修门,门窗套为水曲柳或仿榉木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4、其他要求
  室内壁柜等生活设施齐全(含室内各类材质间墙);厨房、洗漱间、厕所内设施齐全,室内外水电设施齐全。




1、隔热层高度超过70厘米的按房屋主体补偿增加2%,隔热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补偿;
2、层高每增减10厘米按房屋主体补偿增减1%
3、有架空层的按房屋主体补偿增加2%,架空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补偿;
4、房屋的装饰装修及设施包干补偿。
 
 
 
 
住宅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三)
 
 
房屋
结构
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
砖混
二类
1、主体结构
  砖混结构;24厘米砖墙或18厘米砖墙;预制空心板钢丝网砼防水屋面或平顶青瓦屋面;现浇天沟排水;房屋四周水泥砖砌排水明沟或暗沟;层高3米。
2、地面、墙面、顶面
  室内地面(含防潮层)达到防滑地面砖、花岗岩、大理石或实木、强化木地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室内墙面刮瓷涂、顶面一级吊顶以上装饰装修标准;厨房、洗漱间、厕所墙裙贴面;
  外墙正面和两侧为贴面砖,其他为干粘石以上装(饰)修标准。
  3、门窗要求
  各类防盗门,塑钢、铝合金玻璃窗,各类金属材质护窗,各类材质防雨遮阳蓬,各类材质装饰装修门,门窗套为水曲柳或仿榉木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4、其他要求
  室内壁柜等生活设施齐全(含室内各类材质间墙);厨房、洗漱间、厕所内设施齐全,室内外水电设施齐全。




1、隔热层高度超过70厘米的按房屋主体补偿增加2%,隔热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补偿;
2、层高每增减10厘米按房屋主体补偿增减1%
3、有架空层的按房屋主体补偿增加2%,架空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补偿;
4、房屋的装饰装修及设施包干补偿。
 
 
 
5-1
住宅房屋室外设施和生产用房补偿费标准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     注
室外设施

40000
四人户室外所有设施(生产用房除外)包干补偿;每增加一人,增加10000元补偿费用。
生产用房(为农业生产服务)
平方米
120
1、生产用房每户不超过100平方米,未经批准的超面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2、生产用房需四面有墙体、填心门窗,畜舍、杂屋高度在2.2米以上,达不到以上标准的按50%计算;
3、生产用房包干补偿后,不再补偿其他费用。
农用工具、牲畜

1000
农户转为非农业户的按此标准补助。
 
 
 
5-2
企业房屋室内、室外设施补偿费标准
 
 
项目
补 偿 标 准
室内、室外生产设备能搬迁的
根据设备的拆卸、安装和搬迁台班费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室内、室外生产设施不能搬迁的
按照红线用地面积50/平方米计算,包干补偿。
 
 
 
5-3
集体设施补偿费标准
 
                                                     单位:元/
 
类别
设施补偿标准
备     注
专业菜地
5000
1、集体设施予以包干补偿;
2、其他农用地不包含企业用地、水塘、道路和宅基地;
3、水塘需要易地修建的,根据原水塘蓄水容积按10/立方米计算,水塘的设施不再另行补偿;水塘不需恢复的按照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包干补偿;
4、混凝土道路(要求厚度大于18厘米)按40/平方米、沥青道路按20/平方米予以补偿;
5、杆线迁移按照征收面积每亩2000元包干补偿(超过380伏的电力杆线除外)
专业鱼池
5000
水田
3000
旱土
1500
其他农用地
1000
 
 
 
6
砂石场、预制场、砖场补偿补助费标准
 
 
项目
规格(单位)
标准(元)
备注

 

 

输送机传输皮带总长度
200(米)以下的(含200米)
160000
1、合法砂石场内的机械设备拆卸、搬运、安装,交配电设备,电杆电线及场地平整和搬迁费用等所有补偿费用包干补偿;
2、输送机传输皮带在200米以上的,每增加1米,增加补偿费300元。
停产、停业补助费
200(米)以下
20000
每个砂石场的停产、停业补助费按输送机传输皮带总长度包干补助。
200-500(米)
30000
500(米)以上
40000
按期拆迁
腾地奖

60000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期完成拆除建(构)筑物,并腾出土地的。

 

 

设施
 
200000
1、合法预制场内的机械设备拆卸、搬运、安装,交配电设备,电杆电线、水塔、水池、机井及场地平整和搬迁费用等所有补偿费用包干补偿;
2、用地面积不低于5,20厘米厚钢筋混凝土坪不低于3,以上两项面积任一项每减小0.5亩按该项的10%递减。
停产、停业
补助费

20000
每个预制场停产、停业补助费包干补助。
按期拆迁
腾地奖

40000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期完成拆除建(构)筑物,并腾出土地的。

 
 

轮窑
1(门)
80000
1、合法砖场内的机械设备拆卸、搬运、安装,交配电设备,电杆电线,水塔、水池、机井、道路、护坡、硷坯坪及场地平整和搬迁费用等所有补偿费用包干补偿;
2、用地面积不低于5亩,每减小0.5亩按该项的10%递减;
3、烟筒高度不低于70,每降低1米减少5%
停产、停业
补助费
1(门)
2000
每个砖场的停产、停业补助费按轮窑的门数包干补助。
按期拆迁
腾地奖

60000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期完成拆除建(构)筑物,并腾出土地的。
 
 
 
7
其他补助费标准
 
 
项目
单位
补助标准(元)
备注
机械拆除费
平方米
10
按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由征地方统一掌握。
混凝土、整石坟墓

1200
双冢加50%
三合土、砖石坟墓

1000
同上
土坟

600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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