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同居期间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发布日期:2013-04-23    作者:110网律师


   何为同居关系,男女双方长期稳定持续的生活在一起,但并未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称之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如果双方需要解除同居关系时,所涉及的财产可以要求法院一并处理,但处理原则与一般的离婚案件有很大的不同,首先需要证明同居的事实,证明存在法律上的同居关系,然后还需要证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的范围,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如果无财产约定的话,主张共同财产的一方必须证明财产是双方共同所有,举证责任非常重,例如房产在一方名下,如果非登记名字的一方不能举证证明其为该房屋出资的话,该房屋属于登记方一方个人财产,并不能认定为共同所有,当然也不能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关系中,主张存在共同债务一方,如果不能证明是用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目的,一方所负债务也与另一方无关,属于个人债务。    提醒您:如果没有婚姻的法定关系,法律现在虽不称其非法同居,但这种同居行为本身并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因双方并无法律认可的身份关系,所以一方无权要求扶助义务,也不存在遗弃的问题,如同居双方有一方死亡的话,另一方并无法定的继承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