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林、、,男,1951年、月、、日生,香港居民,身份证号:A9、、(A);港澳居民来内地证件号:H08、、、0;联系电话:135、、;香港住址:香港、、花园、、段、、街、号。
委托代理人:李立银,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17-18楼;邮 编:510623;手机:13642329291;电 话:020-89166666;传真: 020-89166688。
被申请人:王、、,男,汉族,1956年、、月、、日生,住址:广东省、市、、区、、街道、、路、、号;身份证号:440、、X;电话:139、、。
申请事项:查封、、国用2006第2006、、、号土地使用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已经在该院立案受理(案号: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案的顺利审理和执行,根据《中单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等规定,申请人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国用2006第2006、、、号土地使用权。
申请人对上述申请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证据清单2份,共计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