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什么是累犯对累犯应当如何处罚?
发布日期:2013-04-20    作者:连会有律师
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即一般累犯。
关于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累犯有三种法律后果:(1)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2)根据《刑法》条74打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3)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得假释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