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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制售毒品的死刑罪犯刘非被执行死刑
发布日期:2013-04-19    作者:连会有律师
转载自//www.fl168.com/lawyer/gaochengying/blog/381568.html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制造、贩卖毒品的死刑罪犯刘非依法执行死刑。
  罪犯刘非于2008年底购买了制毒设备及原料,雇请肖某租赁武汉市武昌区西城壕小区某套住房和武昌区玻璃横街的两处民宅作为制造、存放毒品的场所。200910月,刘非让肖某将从他人手中购得的大量麻果(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存放于上述两处租住地,并将成色好与成色差的麻果用粉碎机打碎,然后添加咖啡因、香料及酒精等搅匀后进行压片、烘干制成新的麻果。当月,肖某将制造好的100颗麻果包装后,交胡某贩卖给陆某。
  同年101413时许,公安人员在武昌区西城壕小区某住房门口将肖某抓获,从房内搜缴毒品疑似物111袋及制毒工具粉碎机2台、搅拌机1台、烘干机1台等。经鉴定,查获的毒品中85袋重15272.49克,成分为甲基苯丙胺;21袋重3646.89克,为氯胺酮;2袋重317.99克,为海洛因;2袋重172.52克,为吗啡;1袋重155.67克,为咖啡因。随后,公安人员又从武昌区玻璃横街某民宅搜缴毒品疑似物4(经鉴定重457.98克,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压片机1台。
  当日23时许,根据肖某的交代,公安人员在武昌区某宾馆一房间内将刘非、胡某抓获,当场搜缴毒品疑似物2(经鉴定重18.76克,成分为甲基苯丙胺)、现金17万元。后公安人员在该房间门口将陆某抓获,当场从其携带的塑料袋内搜缴毒品疑似物5(经鉴定重1991.4克,成分为氯胺酮)
  此前,刘非因两次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六年六个月,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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