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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佛山重婚罪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吗?
发布日期:2013-04-16    作者:张静律师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对于重婚案件,“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据此,在重婚案件的起诉问题上,我国刑事诉讼实行公诉与自诉并行的诉讼制度,对于以公诉方式诉讼的,被害人的控告或者其他公民的举报可以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重要材料来源。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当事人咨询说自己老公犯了重婚罪,甚至直到老公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的住处,但自己没有证据,不知道能不能告重婚。像这种就属于证据不足的情况,是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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