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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窗相隔闹离婚 监狱调解达协议
发布日期:2013-04-15    作者:盛春龙律师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法院民二庭法官远赴荆州沙洋监狱,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原告王艳与被告李勇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婚后感情基础不牢,夫妻时常发生争吵。2009年9月李勇因打架斗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羁押。出狱后,不思悔改的他再次犯案,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正在沙洋农场监狱服刑。丈夫不思进取、游手好闲,“二进宫”的事实再次击碎了妻子的期望。带着年幼的儿子,生活异常窘迫,妻子王艳觉得婚姻走到了尽头,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遂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西陵区法院民二庭庭长杨军考虑到被告是累犯,案件处理稍有不慎,不仅不能化解离婚纠纷,反而会引起被告更大的情绪波动,不利于其服刑改造,因此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主动深入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会,通过庭前走访、调查,充分了解原告王艳及其小孩目前的生活状况。同时,与沙洋监狱取得联系,理清案件来龙去脉和双方当事人社会关系。在做足“功课”后,杨庭长带领干警驱车前往李勇服刑的监狱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被告李勇情绪一直表现的很激动,不停地谩骂、威胁承办法官和妻子王艳。面对如此情形,杨庭长不急不恼,从双方面临的现实情况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其释法析理。同时,配合监狱教官对李勇的谩骂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经过杨庭长苦口婆心地劝解,李勇认识到自己身陷囹圄,不能再拖累妻子和年幼的孩子,当庭表示同意妻子的离婚请求,最后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小孩暂且由妻子王艳抚养,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和债务,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临走前,杨庭长再次做李勇的思想工作,鼓励其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释放。李勇深受感动,表示自己将认真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出狱回报社会。     
(来源于: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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