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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元票据质押借款纠纷且涉嫌票据诈骗,原借款合同有协议管辖,
发布日期:2013-04-08 作者:
聂晓东律师
150万元票据质押借款纠纷且涉嫌票据诈骗,原借款合同有协议管辖,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关系,但是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票据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150万元票据纠纷属于太原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不违反上述规定,按照约定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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