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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考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发布日期:2013-04-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考试内容:申请与受理程序 审查与决定程序 期限 听证程序 变更与延续程序 特别程序

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国务院部门是审批主体,那么,为了上级机关审查和申请人申请的便利,其部门规章可以规定,申请人事先向省级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由省级部门初审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部门审批,不需要申请人重新提出申请。但是,不能规定:未经省级部门初审同意,申请材料就不能上报给国务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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