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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发布日期:2013-04-05    作者:连会有律师
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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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概述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统称,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所确立的一系列公司财务会计规程。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同时,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一开立账户储存。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即公司应当依法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二是收益分配制度,即公司的年度分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将公司利润用于缴纳税款、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及进行红利分配。
 
  (二)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公司业务执行机构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的反映公司财务会计状况和经营效果的书面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1、资产负债表。这是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是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分项列示并编制而成的。资产负债表为人们提供公司一定时期的静态的财务状况,可以是人们了解公司在某一特定时点上的资本构成,公司的负债以及投资者拥有的权益。进而可以评价公司的变现能力和偿债能力,考核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预测公司本来的财务状况变动趋势。
 
  2、损益表。损益表是反映公司在一定时期的收入、费用和净利润,说明其经营成果的报表,是计算一定时期内损失和收益的动态会计报表。损益表向人们提供一定时期内公司营业是盈余还是亏损的实际情况,人们可以利用该表分析公司利润增减变化的原因,评价公司的经营成果和投资价值。
 
  3、财务状况变动表。又称资金来源和运用表,它根据公司一定会计期间内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分析反映资金的取得来源和资金的流出用途,说明财务状况情况的会计报表,是反映公司资金运动的动态报表。它可以向人们提供在一定会计期间内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说明资金变化的原因,使人们通过分析财务状况变动表,了解公司流动资金的流转情况,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
 
  4、财务状况说明书。这是对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公司财务状况,作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的文件。它主要说明公司的营业情况、利润的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公司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利润分配表。利润分配表是反映公司利润分配和年末分配情况的报表,它是损益表的附属明细表。利润分配表通常按税后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财务会计报告制作的主要目的是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满足有关各方了解公司财务会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因此,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及时报送有关人员和部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天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要报送有关国家行政部门,以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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