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台球厅的!!有两个人打架结果死了一个!!我对死者应付什么责任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结合《侵权责任法》答复如下: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您所开的台球厅属于法律规定的这种公共场所,两人打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加害人承担责任,如果您作为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是否承担责任关键是您是否尽到安保义务。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