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2013司考刑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发布日期:2013-04-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语:2013司考刑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013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同学们都在紧锣密鼓的复习当中,小编准备了一些整理过的司考资料分享给大家,祝各学员复习顺利。

精彩链接: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精讲:法外处罚制度

司法考试刑法考点:未完成罪

司法考试刑法: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制度

司法考试刑法辅导: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的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平等的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允许任何人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求:

(1)在定罪时要平等,不能因犯罪人身份、财产等不同而有的定轻罪,有的定重罪;

(2)在量刑时要平等,不能因犯罪人的地位不同而有的判重刑,有的判轻刑;

(3)在刑罚执行时要平等,不能因犯罪人身份、地位的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待遇。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