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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转让审批程序及转让资料
发布日期:2013-03-31    作者:连会有律师
一、由转让人提出土地转让申请,由受转让人提出用地说明。
二、由转让人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图。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呈报表。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主管局批复(如兼并应提交兼并合同)。
 5、职代会决议。
 6、双方营业执照。
 7、双方公证书。
三、经实地勘测后,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及绘制转让红线图。
四、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保定律师连会有,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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