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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军人的老婆在一起一共19天,然后就分开了,他是个离婚过的人,和那个女人分开后就又找了一个,事情过去了一年了,但是却被抓了,现在案子已经到了法院,他的家人
发布日期:2013-03-29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朋友和军人的老婆在一起一共19天,然后就分开了,他是个离婚过的人,和那个女人分开后就又找了一个,事情过去了一年了,但是却被抓了,现在案子已经到了法院,他的家人去找了告他的那个军人,但是军人说,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他不能撤案,因为他怕部队上的人笑话,这种情况。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该规定,你朋友的行为已经涉嫌破坏军婚罪,但是在量刑上,要考虑犯罪的情节,通常而言对于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情节一般,军人本人又不愿声张追究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必须制止其违法行为。对于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情节严重,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其他后果的,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好在你朋友的行为持续时间不长,也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而且军人也同意谅解、所以可以争取免于或者减轻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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