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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房产证为一人房产,离婚后房产归谁所有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连会有律师
转载自//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2335657&PostID=36969786
【案例简介】
先生与林小姐经人介绍认识,两人准备明年结婚。去年年中,两个人在双方家庭资助下付了50万元首付,贷款购得北京一套160万元的三居室。由于周先生名下没有房产,而林小姐已在北京拥有 一套单身公寓,二套房可能遭遇首付提高和贷款利率大增的问题,为省下一笔费用,双方协商房产证上只周先生的名字,而林小姐及其家庭出资的28万元已私下以借条方式体现。购房后,两个人共同负担贷款, 目前此房产已增值到200万元。现两人由于感情不和,准备离婚?
【法律分析】
(一)此房产是周先生与林小姐婚前购买的,虽然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从当时的情况看,此房产是婚前基于双方均认可的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房产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二)按揭购房款属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偿共同的债务,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也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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