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儿子死亡后,父母胡抚恤金发到机时候停止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
聂晓东律师
儿子死亡后,父母胡抚恤金发到机时候停止
你好:《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
18
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因此,作为工亡职工父母,其抚恤金领取到去世为止。
相关法律知识
»
职工因公死亡,家属追索抚恤金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丧葬费、死亡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民发〔2011〕192号)
»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
»
丧葬费、死亡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
关于调整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是能否继承?家属已领取遗属抚恤金。
»
事业单位职工死亡之后,抚恤金的发放对象,有没有先后之分,指的是配偶、子女哪一个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