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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离婚,要子女抚养费用不给,咋办?
发布日期:2013-03-22    作者:聂晓东律师
没领结婚证,离婚,要子女抚养费用不给,咋办?

你好:
     首先,你们夫妻双方没有结婚登记,那么你们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也应当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生活费,至于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对方的经济状况,先由你们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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