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因宅基地问题找我爸把他打了一顿,第二次再找到我爸时,我哥和我爸与对方撕打时我爸用刀扎了对方,派出所拿了个尺子到医院量了一下伤口说是轻伤, 对方有关系,把我爸
对方因宅基地问题找我爸把他打了一顿,第二次再找到我爸时,我哥和我爸与对方撕打时我爸用刀扎了对方,派出所拿了个尺子到医院量了一下伤口说是轻伤, 对方有关系,把我爸拘留了一天后我爸出去打工了,派出所非要说是我哥动得刀我哥没承认,把我哥关了半个月派出所说是要5000了事, 当时对方好像没有经过法医鉴定伤口,也没有请律师也不知道当时派出所是按什么立的案7年过去了我找对方给对方6000元,对方也答应不再追究, , ,我爸回来后法律还追究吗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结合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答复如下:1、本案如果对方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后果的情况下,依法追诉时效为5年,如今已经过了7年,似乎已过追诉时效,但是刑法同时规定了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本案您父亲是否应当被追究,主要取决于当初是否立案,对方是否报案和伤情情况。如果当初对方的伤已经构成轻伤,而且已经报案或者立案。即使达成谅解也会被追诉。当然谅解肯定是一个从轻减轻的情节。如果没有构成轻伤、则不会被追究,只是一个简单的民事赔偿案件,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