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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订婚分手女方是否应退彩礼钱
发布日期:2013-03-18    作者: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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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订婚分手女方是否应退彩礼钱
  网友“旋风”:我经人介绍与对方相处一年,要求结婚遭到对方多次拒绝,后来对方提出解除订婚关系。他先提出分开后多次到我家中索要彩礼而且态度十分恶劣。请问,我需要退还对方彩礼吗?
  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按照你所说的情况,你应当返还对方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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