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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判给我了,我想给孩子改名,可派出所要他亲生父亲同意,能有别的办法吗,可以让法院出证明吗?
发布日期:2013-03-14    作者:聂晓东律师
离婚后孩子判给我了,我想给孩子改名,可派出所要他亲生父亲同意,能有别的办法吗,可以让法院出证明吗?

您好,根据最高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规定,离婚的夫妻中一方为子女变更姓名,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所以您要为孩子改名需征得孩子亲生父亲同意,没有其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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