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女方多次打胎 男方可以离婚吗?
发布日期:2013-03-14    作者:盛春龙律师
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属于生育权的纠纷。虽然生育是夫妻双方事情夫妻一方擅自作主可能损害对方的生育权对于此类纠纷,夫妻内部应多作沟通,法律不能强制不打胎来保证男方生育权实现。
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就会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丈夫可以以此为理由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查明确实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