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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十几万美胸无效 法院调解美容院退款6万5
发布日期:2013-03-14    作者:110网律师
80后女孩小燕(化名)通过网络和电视广告,相信某美容院的美容产品和服务有丰胸作用,遂投入了十几万元进行美的塑造工程,连工作都辞掉了。没想到一年过去,竟毫无效果。小燕一怒之下,将美容院告上法庭。近日,经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调解,小燕和美容院老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美容院退款6.5万元给小燕。

  信广告 花十几万元美胸竟无效果

  20岁出头的小燕,是个爱美的女孩,一直对自己的身材不甚满意,认为自己的上围不够丰满。通过网络和电视广告,小燕听说东莞市长安镇某美容美体机构旗下的丰胸产品和美胸服务能够让女性在短时间内实现胸部的“第二次发育”,于是拨打了该美容院的联系电话。

  在听完美容师一番热情的介绍后,小燕非常高兴,以为终于找到了变美之路,随即和美容院签了美体服务合同。

  从此,小燕每天都按照美容院特别制作的餐单进食,并频频出入美容院,进行相关的丰胸美胸疗程。为了让美的效果更好,小燕甚至辞去工作,以便有更多时间进行美体疗程。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一年就过去了,小燕先后共花去了十几万元的美容费。但丰胸的效果却不如人意。小燕说,每次使用完丰胸产品以及进行完疗程后,会短暂感觉到胸部发胀和发热,但上围并没有发生广告所说的奇迹般变化。“美容院的广告太骗人了!花去一年时间,投入十几万元,连工作都辞掉了,没想到换来这样一个结果!”小燕提起此事气愤不已。

  怒起诉 法院调解美容院退款6.5万元

  2012年4月,小燕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美容院老板,要求对方退还隆胸丰乳美容服务费12万多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2万多元及证据保全公证费1500多元。

  法庭上,当被问及该美容产品的具体名称时,小燕竟然一无所知。小燕说,虽然她多次到过美容院接受服务,但一直不清楚所使用的产品的名称、品牌以及成分,也从未拿到产品,因为美容院声称其产品涉及商业秘密,不允许顾客带走。

  法院经调查发现,该美容院只是小燕在网络和电视上看到的某美容美体机构的加盟店,而且该美容院只是借用某美容美体机构的商号,其实际为小燕使用的产品也并非某美容美体机构旗下的丰胸产品。

  经过法院的调解,小燕和美容院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美容院退还小燕美容美体服务费6.5万元。

  法官建议:消费者应注意保存维权证据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美容产业的发展,引起的纠纷也屡见不鲜。消费者打算进行美容时,应先充分了解商家的资质和信誉以及产品的功能后,再签订美容美体服务合同。对于商家的口头承诺,不可轻信,对于涉及美容产品的特性和功效等内容的承诺,应当写入合同作为依据,对交易凭证等证据应妥善保存。切勿片面相信广告、网络或者美容师的宣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作为商家的生产厂家以及美容机构,也则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应夸大、虚构产品的功效,或者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误导消费者。

  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先考虑跟商家协商,其次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和处理。如果仍然处理不成,消费者可以上法院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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