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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是二级残疾,父亲常年有病是肺结核,我姐是老人在她出生三天抱养的,在她出嫁以后就基乎一年回家一回而且就一俩天,老人就得不到她的照顾,前三年妈妈得了乳腺癌就通
发布日期:2013-03-13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母亲是二级残疾,父亲常年有病是肺结核,我姐是老人在她出生三天抱养的,在她出嫁以后就基乎一年回家一回而且就一俩天,老人就得不到她的照顾,前三年妈妈得了乳腺癌就通知她可是她和她爱人没有来医院一直到现在,妈妈不能生气我父母亲打算把房产遗留给我,可我们不想见姐姐了她以不会来我家了,请问立遗嘱必需她在才有效吗,她就不会来咋办,谢谢了。

您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置其个人财产。依您说的情况,该房产如果属于您父母的财产,您父母有权自主决定财产的继承分配。您父母可以自书遗嘱,在遗嘱中明确位于***的几层几单元几号的房子由您继承,您父母签字、写上日期,该遗嘱就有效。您父母订立遗嘱无需您姐姐在场,也无需取得您姐姐的同意。避免之后出现矛盾,您父母可以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增强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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