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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骑自行车在三级公路,遭遇大型货车碾压,司机在撞人之后还开出三十米才停车,现场惨烈。受害者当场死亡。受害者有两个儿子,直系亲属健在,还有一个年过八旬的婆婆,
发布日期:2013-03-13    作者:聂晓东律师
受害者骑自行车在三级公路,遭遇大型货车碾压,司机在撞人之后还开出三十米才停车,现场惨烈。受害者当场死亡。受害者有两个儿子,直系亲属健在,还有一个年过八旬的婆婆,配偶四十八岁。请问车主应该在什么赔偿金范围。二儿子还未成年,17周岁,还在上学。
您好,发生交通事故应报交警大队进行事故认定,根据事故认定的责任承担比例来承担责任。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依您所说的情况,如受害人属于太原尖草坪区城镇居民,依据最新的山西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死亡赔偿金:18123.9*20=362478元,对于其他的赔偿需结合具体情况来计算。被抚养人包括未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丧失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欢迎您咨询,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20层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电话0351788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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