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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3-03-12    作者:连会有律师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有哪些
  网友问:与现役军人离婚的程序时怎样的?
  我有一个同学2007年和谋部队军人结婚,现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一下: 1.如达不成离婚协议,要到那个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为军队情报人员,是否由军事法院管辖? 2.女方单位集资建房,女方父母出资大部分为其买了一套住房,女方自己也在自己工资范围内出了一部分房款,在离婚时是否算婚内财产?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 3.夫妻双方于20085月起分居,请问如何适用分居两年判定感情破裂的规定? 4.如要起诉离婚,应该注意收集哪方面的证据材料?
  律师解答:
  可以自由选择,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军事法院管辖,就军人离婚案来讲,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之间的离婚案件,可由军事法院管辖。 2)是在夫妻存续期期间女方买的房子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该均分3)军婚不适用的4)双方感情却已破裂的事实证据,或一方有错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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