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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发布日期:2013-03-11    作者:连会有律师
 《著作权法》对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作了下列规定:“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 取得许可,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合同包括下列主要条款:
  (一)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 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 二十五条 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 订。“   

保定律师连会有,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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