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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丧失只能由人民法院确认
发布日期:2013-03-04    作者:徐涛律师
如何确认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法》第7条明确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四项法定事由。那么应当如何确认继承权丧失呢?
实践中,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客观事实和继承法的规定,以判决、裁定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确认公民继承权的丧失。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中明确规定:“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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