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和年报报送的通知(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南京市财政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和年报报送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现将与财政部门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体制调整事宜。

为调动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力量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从2005年起,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新体制的内容是:市级财政部门负责纳税在市本级的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均按工商注册地(即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由所在地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其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南京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宁财外金(20041085])。新体制调整后,相关工作也同时移交到所在地财政部门,请各外商投资企业主动与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办理有关事项。

二、关于年度年检财政部门需要的材料。

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中,财政部门需要企业提供的书式年检材料是:

1、企业编制的年度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

2、中介机构出具的2004年度审计报告(亦包括上述封面及报表);

3、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或副本)复印件(未办证的企业到所在地财政局办理)。

以上资料报送到年检所在地区县(开发区)外经部门。

三、关于网上填报年度会计报表事宜。

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是联合年检的重要依据之一。为方便企业报送报表,提高办事效率,从20052月起,我市财政部门将开通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网上直报系统(分年报和季报)。各外商投资企业在提供上述书式年检材料的同时,还必须在每年430日前登录市财政网站,填报经中介机构验证的年度会计报表;每季末终了10日内填报季度报表,望各外商投资企业配合填报。

市财政网址://www.njcz.gov.cn

    特此通知。

 

 

 

○○五年一月五日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