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在我的土地上通过造成我损失怎么办
问:去年有人在我家附近建了一个恒温库,每天来来往往的有许多运输蔬菜、水果的货车,恒温库的员工也都骑着自行车上下班。有时候会出现堵车现象,于是有人斜穿我的田地通行。长此以往,我的田地已经被人、车有意无意地倾轧成路面的一部分,现在已经不能耕种了。我多次找过恒温库老板,老板说我们之间是相邻关系,我应该对他的经营提供相应的通行便利,请问是这么回事吗?
答: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内容通常与不动产的自然条件有关,例如你所说的通行问题。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规定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包括: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另外,《物权法》第87条还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从你反应的情况来看,首先,原来有通行的道路,因此你的土地不是必须利用,你们双方不构成相邻权利用关系;其次,退一步讲,即使构成相邻权,也违反了相邻权的使用规则,恒温库老板主张相邻权于法无据。建议你采取以下措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第一,向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反应,纠正任何破坏耕地的行为;第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害;第三,如果土地性质允许,可与恒温库老板协商签订地役权合同,恒温库可以利用你的土地通行,但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由你们双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