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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或诉讼过程中如何对银行存款进行调查
发布日期:2013-02-18    作者:连会有律师
 离婚前或诉讼过程中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是夫或妻自行调查。
 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硬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帐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帐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第二种通过法院查询。
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或帐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
实践中,除了合法途径外,还有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对方存款的途径,律师认为这是审严重违反《商业银行法》的,律师不赞成离婚方采用此类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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