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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问题思考
发布日期:2013-02-12    作者:连会有律师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问题思考
  【摘要】中国企业改革过程中,走向了一条发展股份制的道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充分显示出其优越性,取得了实际意义与成效。但由于对其规范化引导不够,我国的股份制企业改造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股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够明晰,股权过度集中,国有企业经营者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要认真的分析这些出现的问题,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使我国的企业股份制改造沿着一条健康,正确的道路发展。本文对我国股份制企业改造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全文共分为两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论述了股份制改造的实施意义及成效,第二部分分析了股份制存的问题及其对策。
 
  【关键词】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股权结构、产权
 
  前
 
  自1984年我国组建第一家股份制企业以来,股份制经济就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崛起,并已初步显示出股份制的优越性。实践证明,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通过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不仅注入大量资金,还可以加快企业制度的创新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增强国有企业的生机和活力。但是,由于多种条件和原因,无论是在宏观经济条件和管理方面,还是从股份制企业来看,很多都没有达到规范化的要求,有的甚至是“变形”和“走样”的,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因此我们在提倡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同时,要对其进行规范引导,使其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只有规范化的股份制,才能使股份制经济正常地、健康地发挥作用,才能使我国的股份制走向世界,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发展的需要。
 
  一、股份制改造的意义
 
  1.股份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目前,我国以国有企业为主改建的股份制企业达9200家左右,股票上市企业达700家,股份制企业的效益要好于一般的国有企业。如在沪深上市股份制企业,1997年上半年700家上市公司中亏损的达38家,占上市公司的5.4%,远低于国有企业亏损的平均水平。
 
  就企业规模而言,1996年全国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34493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为 22141亿元,可统计的2200家股份制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为2092亿元,分别占全国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的5.86%9.16%。由此可见,股份制经济的生产实力在国民经济中已占相当大的比例。
 
  就企业效益而言,1996年国有工业企业生产品平均销售利润为456万元/户,而可统计的2200家股份制企业平均销售利润为1836万元/户。
 
 
本篇文章来源于 法帮网www.fabang.com原文链接://www.fabang.com/a/20110901/410741.html
 
保定律师连会有,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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