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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单位(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用人单位因工作岗位或生产经营特点限制,确实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取的一种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或受市场竞争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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