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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集团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3-02-08    作者:连会有律师
 1、申请集团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2、申请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集团章程;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
 
  资产产权登记表》;
 
  (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
 
  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行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成员企业加入集团的协议。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
 
  批准文件
 
 
 
本篇文章来源于 法帮网www.fabang.com原文链接://www.fabang.com/a/20111123/459882.html
 
保定律师连会有,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
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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