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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被我家的烈性狗给咬掉了一小节手指,我家从法律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3-02-03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根据《侵权责任法》80条之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按照以上规定,因为您家饲养的是烈性犬,咬伤人后没有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应承担无过错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您应当承担您邻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您邻居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也在赔偿范围之内。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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