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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罪数形态
发布日期:2013-01-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考点1:罪数形态理论中的结果加重犯问题。

特征:是指行为人的一个犯罪行为在已经具备一个基本犯罪的全部要件的基础上,又发生了法定的更为严重的结果,因而加重其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法律上就加重的结果明确规定了高出基本犯的法定刑一格的法定刑,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所以并不是任何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就是结果加重犯。从形式上看,只有当刑法在某种基本犯罪的基础上,根据基本犯罪行为发生的严重结果,又规定一个相对独立的罪刑单位时,才可成立结果加重犯。例子:一、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二强制狎亵妇女到致人死亡、三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以上三个刑法条文没有对此加重其刑的规定。四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致人死亡的行为,应为故意杀人罪,属于转化犯而非结果加重犯。

考点2:罪数形态理论中想象竞合犯问题。

所谓想象竞合犯又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仅仅是想象的、观念上的竞合,是实质的一罪,其片断原则是“从一重罪论处”。例子:

一、盗窃数额较大的、正在使用中的通讯设备的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即盗窃罪与破坏(或者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它们属于想象竞合犯。

二、对正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警察实施暴力,使 之受轻伤的行为也同时两个罪名,即妨害公务罪与故意伤害罪,它们属于想象竞合犯。

三、窃取国家所有、具有历史价值的档案的行为,应当直接以窃取国有档案罪论处,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说这行为与盗窃罪有竞合的话,那也是法条竞合,而非想象竞合。

四、行为人在缴纳10万元税款后,一次性假报出口骗取国家20万元退款的行为则比较特殊,这种情况应构成数罪(偷税罪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实行数罪并罚,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注意: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不是同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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