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机关
①行政机关:有行政许可权的(如工商局)
②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③被委托组织: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
许可权是行政权的核心部分,只能在行政机关内部委托,不能委托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机关的制度创新
①相对集中许可权:经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决定一个行政机关可以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制度创新的前提是制度落后,中国的制度落后在于权力分散,计划经济国家权力在机关之间是分散的,在机关内部机构之间也是分散的,所以,公民办理某项事情是十分落后的。所以说,要实施机关的制度创新,权力合并,权力合并涉及到宪法、组织法的问题,要合并权力必须经过国务院的同意。
②一个窗口对外(办公方式的改进,权力未变):行政机关内设多个行政机构争夺一项权利时怎么办哪?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申请、送达决定。
③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地方政府多个工作部门管理一件事情,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该方式是一种可能性,也就是说还可以像过去那样分散办理)
比如说,过去北京市管理食品安全涉及到11个部门,公民办理相关手续就要跑11个部门,现在为了简化手续,办公方式有以下几种选择:
第一、可以找一个部门,例如北京市工商局,工商局再找其他相关部门;
第二、一站式服务(一个办公大厅);最早在天津试点。
第三、维持现状,由11个部门来处理这项事情。(分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