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律师办公地址:陕西再创律师事务所,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9号碑林区政府大楼23层。(二环路与含光路交汇十字路口东北角) |
乘车路线:二环1号线、2号线、216路、218路、308路、313路、411路、24路、32路、46路、k618路、五龙专线、722路、游7在含光路站下车即可 |
咨询电话:18991160285 来前电话联系。 |
第一部分:因交通事故非致残的情况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 医疗费 + 误工费 + 护理费+交通费+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
第二部分: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情况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 医疗费 + 误工费 + 护理费+交通费+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
第三部分: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 医疗费 + 误工费 + 护理费 + 交通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 + 丧葬费 + 被抚养人生活费 + 住宿费 + 死亡赔偿金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
第四部分:财产损失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相关财产损失,包括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直接毁损以及车辆维修费用以及贬值的损失、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