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民政部将通过排查与具备收养条件民办机构建立合作
发布日期:2013-01-22    作者:聂晓东律师
日 期: 2013-1-13 21:30:32
作 者:
来 源: 中国广播网
内 容: 核心提示:针对弃婴现象,徐建中介绍,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一起启动了儿童福利机构“蓝天建设计划”,目前基本在全国地市都建立了一所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近期,各地民政部门正在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全国性大排查,全面掌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情况。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河南兰考“1·4”火灾已经过去8天,大火不仅夺去了7个孩子的生命,更烧到了弃婴救助的伤痛,我国弃婴现状如何?如袁厉害般的个人和民间组织收留孤儿现象怎样规范?对此,中国之声专访了国家民政部相关负责人。

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介绍,现在我国儿童救助保护体系还不尽完善:有些法规需要修订,如公民收养条件过高;孤儿、弃婴的发现、报案、移送的网络体系不够健全;多数县没有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等。

徐建中:就是像袁厉害这种形式的,他们捡拾(孩子)以后,也没有向公安部门报告,或者是向公安部门报告后私自留下了。在这方面,我们现行的法律还没有明确他们的责任,这是一个空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改进。民政部门的尴尬在哪里呢,就是我们没有强制权,就是把他(孩子)强行弄到我们的福利机构,现在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目前,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孤儿”61.5万名,收养主体是政府、个人、社会组织。其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针对弃婴现象,徐建中介绍,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一起启动了儿童福利机构“蓝天建设计划”,目前基本在全国地市都建立了一所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