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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法考试刑法之间谍罪
发布日期:2013-0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相关法条】

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知识要点】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任务的,数罪并罚。

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包含“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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