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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未涉及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权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01-17 作者:
聂晓东律师
问:我与前妻离婚时协议上只规定了两条:孩子归我,财产归她。我是否还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呢?还有,如果女方在与孩子接触时给他讲很多不利于孩子身心成长以及破坏父子关系的话,我是否可以中止她的探视权?
答;
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义务,离婚后孩子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都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给付按一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计算。如果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探视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可申请法院中止该方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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