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伤好了之后,我不在去那公司上班,重新找公司。那假期的工资又该怎么办?希望能回答一下,谢谢!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您提到的工伤假期是指因工伤接受治疗所需的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可享受伤残待遇。作为上述工资待遇的支付如果无法与所在公司协商一致的,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