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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离婚防范——如何应对一场精心的离婚策划
发布日期:2013-01-11    作者:110网律师
来源:中国婚姻家庭网
本文选自卢明生著《中国式婚姻咨询师--帮你轻松渡过离婚难关》
  艰难岁月,见证一段真挚的爱     1994年秋,身高1.75米,儒雅而又帅气的李浩淘从湖南某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湖南某化工厂当技术员。他凭着过硬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到两年即在近千名工人的国营企业担任技术科副科长。姚雯雯是他的助手。姚雯雯和许多湘妹子一样,长得秀气靓丽,性格文静贤淑。两人工作上相互配合,朝夕相处,爱情很快走进了他们的心中。     经过两年多的恋爱,他们走上了婚姻的红地毯。婚后的日子温馨而幸福。第二年,姚雯雯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女,使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更是锦上添花。     然而,就在李浩淘和姚雯雯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时,一场彻底颠覆两人命运的变故发生了。2000年初,李浩淘夫妻俩所在的工厂因各方面的原因破产倒闭了,夫妻俩双双下岗。李浩淘和姚雯雯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难,两人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的未来,当年冬天,李浩淘背着简单的行囊,怀揣一叠证书南下深圳,很快在深圳一家化工厂找到了工作。在深圳李浩淘一领到工资只留下自己必要的开支,其余的全部寄给姚雯雯用于养儿育女。一年多后,李浩淘禁不住对妻儿的思念,辞职回家了。看着一对可爱的儿女渐渐长大,李浩淘知道自己打拼的脚步不能停下来。随后的几年里,李浩淘遍尝了创业的艰辛,他开过服装店,做过木材生意,甚至贩卖过生猪,但都没有赚多少钱,一家四口的生活依旧拮据。然而,李浩淘是一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因经常到省内的县市、贵州的铜仁、凯里等地活动,他敏锐地捕捉到一个重要信息,即这一带对汽酒等低酒精度的饮料需求量很大,而附近县市没有类似的生产厂家。不如凭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在企业工作多年的经验办一个饮料厂。李浩淘的想法得到了姚雯雯的支持。夫妻俩便拿出原准备防老用的下岗安置费,再从银行贷一部分、亲友借一部分,凑齐了办厂所需的30万元资本。然后,李浩淘在益阳市郊租了一栋空闲的民房,办手续、招工人,不到两个月,李浩淘的民生饮料厂开工了。     风雨过后,终见彩虹。由于李浩淘夫妇懂得企业管理,熟悉生产工艺流程,又享受下岗职工办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上产销对路,办厂仅一年多即还清了所有债务,还有盈利。到2004年,李浩淘夫妻买了车换了房,将一对儿女送到了益阳市最好的学校读书,银行的存款超过了6位数。     无耻的背叛     2004年3月,李浩淘又投资50万元和朋友林老板合伙开了一家造纸厂。林老板负责产品的对外销售,已有办厂经验的李浩淘负责生产管理。造纸厂开办之后,李浩淘把生产已走上正轨的饮料厂交给姚雯雯全权管理,自己则全力投入到造纸厂的经营中。     李浩淘从早忙到晚,有时吃住都在造纸厂里。而姚雯雯一个人打理饮料厂也是早出晚归。以往夫唱妇随的情景已渐渐远去,即使回到家中,两人也疲惫不堪。望着经常倒床便睡的李浩淘,姚雯雯心中有说不出的失落与空虚。     就在李浩淘夫妻交流越来越少的时候,另一个年轻女人正在关注着李浩淘。她叫林玲,是林老板的妹妹,年仅26岁,她那美丽的大眼睛和白净的瓜子脸,被一头染得黄黑相间的浓密长发映衬着,更显出江浙女子特有的恬静与时尚。林玲因爱赌博,与丈夫结婚不到两年就离婚了,一个人无聊,就从浙江来到哥哥的造纸厂做出纳兼采购。     林玲经常跟李浩淘到附近的县市、贵州的山区去收购材料,随同李浩淘下车间抓生产。相处时间长了林玲看出李浩淘是一个有事业心有责任感的男人。经历了情感的波折,林玲对李浩淘这样的男人难免隐隐心动。无论是在外出差还是在造纸厂上班,她总是尽量照顾好李浩淘的饮食起居。这让李浩淘非常感动,也慢慢习惯了她给他带来的这份温暖。 林玲对李浩淘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终日忙于工作无暇与李浩淘进行情感交流的姚雯雯形成了强烈反差。更何况,与具有青春气息的林玲在一起,李浩淘更加充满活力。  2005年7月的一天,李浩淘与林玲到贵州铜仁洽谈业务,与客户一阵推杯换盏之后,两人都醉了。李浩淘扶着步履蹒跚的林玲回到她的房间时,失去了理智的林玲和李浩淘紧紧地搂在了一起……     从此,李浩淘与林玲一起到外地采购材料的次数越来越多,九寨沟、丽江、张家界等名胜风景区都留下了两人流连忘返的身影。纸毕竟包不住火,两人过密地交往使厂里很多人都知道了他们的关系。林老板知道妹妹的事后,毫不犹豫地将林玲打发回浙江。林玲虽然人回到了浙江,但心还在李浩淘的身上,两人只要有空,就在网上视频或在电话里互诉衷肠,最后发展到了谁也离不开谁的程度。林玲回到浙江不到两个月,又悄悄地回到益阳市。李浩淘给她在市内租了间房子住下来,从此李浩淘过上“家外有家”的生活。     真情被出轨丈夫暗算     林玲并不满足于这种偷偷摸摸的生活,她要“转正”。李浩淘也认为林玲是自己最心爱的人,应该给她一个名分。但李浩淘知道,要与妻子姚雯雯离婚谈何容易?分去一半财产不说,还得背上一个负心汉的骂名。经过一番苦想,李浩淘终于想出了他认为两全其美的办法。     从2006年初起,李浩淘除出差之外,尽量按时回家。过了两三个月,李浩淘开始在姚雯雯面前哀声叹气,姚雯雯再三催问他才说:“造纸厂生意不好做了,外面的竞争太激烈,长此以往,我们投资的那50万元可能要泡汤,不如趁早退伙,我专心与你管理饮料厂。但收回那50万元投资,得有一个充分的理由。不如我们办个假离婚手续,以离婚要分割那50万元为由,不就可以从林老板那儿收回这50万元了吗?”一直相信丈夫的姚雯雯不明就里,点头同意了李浩淘的想法。很快,两人写好了“两个孩子归李浩淘抚养,所有财产归李浩淘,补给姚雯雯现金50万元”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人悄悄地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此后,他俩虽然离了婚,但仍在一起生活,熟识他们的人都以为他俩还是夫妻。     过了两个多月,姚雯雯追问李浩淘从造纸厂退伙的事办得如何,李浩淘说造纸厂现在又有效益了,每年有8万元的红利,暂不收回吧,姚雯雯只好作罢。     得了“绿卡”的李浩淘与林玲幽会的时间更多了,但碍于姚雯雯的监督,他俩尚不敢公开往来。而此时,姚雯雯管理的饮料厂因汽酒、汽水的市场被牛奶、果醋、矿泉水代替而出现了严重亏损,李浩淘也无心转变饮料厂的经营方向,最后他俩只好变卖了饮料厂。姚雯雯回家后,由于闲了下来,她盯着李浩淘的时间就多了,李浩淘与林玲幽会更加不方便。于是,为支开姚雯雯,李浩淘便劝她南下广州或深圳,一边打工,一边做市场调查,为以后再办工厂做准备。不久,姚雯雯在同学的帮助下顺利地进入深圳一家食品厂打工。     伤心女如何讨公道     姚雯雯走后两个月,即2006年国庆节,李浩淘向亲友公开了他和林玲的关系,并置办酒席结了婚,另购一套房子过上了夫妻生活。当远在深圳的姚雯雯从父母及子女口中听到李浩淘与林玲结婚的消息时,被欺骗、受屈辱像两把利剑刺入心中,她仿佛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她来不及辞工就往家里赶。     当姚雯雯不顾长途奔波的疲劳,在好心朋友的指引下来到李浩淘与林玲的新居时,恰好李浩淘和林玲都在家。姚雯雯看着房里新婚的摆设和墙壁上的结婚照,肺都气炸了,随着“李浩淘,你这骗子”的怒骂,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到了尴尬的李浩淘的脸上。姚雯雯一时气极,随即晕倒在地。当姚雯雯醒来时,只见自己躺在医院里,只有一对9岁的儿女与父母守在病床前。望着不时发出无奈叹息的年迈双亲,姚雯雯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姚雯雯在医院休息两天就出院了。她想了很多,她有一千个不甘心,想狠狠报复,想纠缠不休,想同李浩淘一起入地狱……但是,最后,她只剩下无力的哭泣。李浩淘毁掉的,是她对于美好婚姻的梦想,是她玲珑剔透清澈如水晶般的心。她这才知道,付出这么多年,原来只是错爱的代价。   [咨询师评析]      姚雯雯的遭遇是很多“离婚策划”下的牺牲品之一。从离婚的出发点而言,“离婚策划”有两类,一类为恶意;一类为善意。恶意的“离婚策划”又分三种:(1)策划是为了使本身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为了达到离婚的意图,人为地制造出某些争端,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2)为顺利达到离婚的目的,故意编造出一些事由,让配偶担心不利后果的出现,而后向配偶提供一个“假离婚”的圈套,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便露出真实面目,假戏真作;(3)为了达到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目的,渐进地将财产转移、转让,完了便向配偶提出离婚。       而善意的“离婚策划”,实为维权方略。常发生于一方对另一方(常为女性)的夫妻情感伤害较深的情形。弱势一方在考虑离婚又苦于财产证据上不充分时,为了稳住对方,防止对方将财产转移,在向对方提出离婚之前,先策划如何把隐匿的财产找出来。       本案中,姚雯雯的前夫李浩淘为达到离婚的目的,便采取了编造不利事由的方法,让姚姚雯雯担心以后的投资款无法收回。而后,李浩淘给姚雯雯提供了一个“假离婚”的方案,以离婚为由,让工厂的其他合伙人将李浩淘的出资退回。其实,这样的事由稍作分析,就能发现其中的问题。一个正走下坡路的企业,怎么可能让出资人全额退回投资款?出资人离婚,更是无法作为退回投资的合理事由。       另外,需要郑重提及的是,离婚手续一旦办理,不管离婚的合意是“真”还是“假”,都具有法律效力。在婚姻关系上,两人一旦领取了离婚证,或是通过法院办理了离婚调解书,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事后无法撤销。惟一的救济途径是,要求对财产重新分割。       本案姚雯雯现在面临的选择就是这样。她只能以当时签订离婚协议时受欺诈为由,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对造纸厂的资产重新进行评估,李浩淘的相应股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最终,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认为:原告姚雯雯提供的证据证明,原告姚雯雯、被告李浩淘原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内容是不公平的,严重侵犯了原告对夫妻共有财产享受的权利,原告请求撤销原离婚协议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原告在离婚一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的规定,予以支持;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在两人离婚的结果上有过错责任,要求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平均分割,抚养孩子是双方的法定义务,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120万元人民币,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价值20万元的房产归原告所有;现价30万元的三菱吉普车一辆和造纸厂投资及存款30万元归被告所有,两个孩子由原、被告各抚养一个直至成年。       需要提醒的是,既然,恶意“离婚策划”的危害是如此之大,该如何进行防范呢?笔者以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应注意调节夫妻情感。     或许,有些“离婚策划”是出于“无奈”,不办离婚的话,可能其个人利益将遭受其他方面的损害。为保全自己,不得不“牺牲”配偶。但更多的情况下,笔者根据经验发现,很多的婚姻最终闹得不可开交,都缘于夫妻相处中不拘小节。而另一方就是固执地不愿意改变,长此以往,两人积怨越来越深。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上,自认为付出较多心血的一方又不愿意作出一定的牺牲,只能想出各种各样的策划怪招。       为此,笔者以为,离婚并不是结婚初始的期望。既然是这样,那就积极地改善夫妻关系,绝对不要等到对方提出离婚时才“翻然悔悟”。在婚姻中,为对方多付出些没什么,既然是夫妻,就别计较付出与回报的平衡。当然,付出还是要有“智慧”的付出,否则,也只是傻傻等着被人欺负。       但是,一旦发现对方策划着如何离婚的话,比如,故意挑拨事端,转移、隐匿财产等。再作情感上的挽回努力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也可以说,对这种人没有必要再为其做什么。就积极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吧。       其次,坚决杜绝假离婚建议。     现在,福利分房政策已基本上没有,为分房而假离婚的现象也随之销声匿迹。但其他如,逃避债务;摆脱第三者;隐匿财产;规避不利后果承担等等的“假离婚”现象仍大量存在。从法律上说,“离婚”这一形式并不能达到上述目的,往往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而更多的是打乱自己正常的家庭生活。       不管对方提出假离婚时是何等的真诚,但从实践中来看,要想再“复婚”,成功的案例是少之又少。别去奢望自己会成为这少数中幸福的一例。为此,一旦对方提出“假离婚”的设想,要么从实际出发,积极配合对方改变这所谓的不利后果;要么就当做真离婚对待,在查实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对于财产分割上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方案可以适当考虑。在实践中,我就建议过咨询者,如果对方提出放弃全部共同财产作为“假离婚”的方案,不妨接受。在经济上掌握主动权,日后再说。但绝对不能允许“家外有家”现象的发生。        第三,对你的爱人所从事的职业有充分的了解。     要能够知道配偶收入的大致来源,能够熟悉一两个配偶业务中的合作伙伴。这样,在配偶有“离婚策划”时,较容易查证事实,也能够获知相关线索。        而从实践来看,能够较好掌握配偶所从事的职业者,这些人的婚姻一般不易破裂,即便偶有矛盾,也不会轻易离婚。这是因为,在自己圈中赞为伉俪的当事者,不好意思离婚。而配偶互不了解对方的职业者,离婚率最高。因为,他们很容易把婚姻真正作为隐私,根本不用担心别人发现自己的不良婚姻企图。     而另一方面,如果事先对配偶所从事的职业有充分的了解,即便有所谓的“离婚策划”,相关线索的查找也较为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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