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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动”改革后的新企业职工订立(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三联动”改革后的新企业,必须按《劳动法》与职工重新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改变原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改革后新企业与职工就变更或重新签劳动合同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按《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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