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刑诉精讲:判决的概念
发布日期:2013-0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3年司法考试刑诉辅导:判决的概念。2013年司法考试复习已经开始,为了帮考生顺利复习,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刑诉法重点判决的概念。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应加以注意。
判决的概念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实体问题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对于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是否应当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所作的处理结论。
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表现,是人民法院对于具体案件适用法律的后果。判决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即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将其改变。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中有两类4种判决:
第一类是有罪判决。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犯有罪行的,依法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包括认定有罪并判处适当刑罚的判决和认定有罪但免除刑罚的判决。
第二类是无罪判决。包括对于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而作出的无罪判决和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而作出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的无罪判决两种。法 律 教 育 网
根据判决的实体内容,还可以将判决划分为刑事判决和附带民事诉讼判决。